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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仲裁委转隶移交工作全面完成
发布时间:2022-01-17 17:26来源:昆明仲裁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经市政府同意,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昆明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昆明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正式完成,第四届昆明仲裁委员会正式组建成立,这标志着昆明仲裁委员会由原挂靠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体制移交昆明市管理工作全面完成。

根据《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将昆明仲裁委员会整建制移交昆明市管理的通知》,昆明市委、市人民政府对昆明仲裁委员会转隶接收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市政府多次研究,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多次组织市司法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进行调研,市政府成立了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有序推进转隶接收工作。市财政于2020年1月1日起将昆明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纳入了市级财政预算,并按规定组织完成了资产审计与移交接收;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20年5月6日印发了《昆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明确了昆明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形式等事宜;2020年5月21日,昆明仲裁委机关党支部20名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整建制转移到昆明市社会治理工委管理;2020年6月10日,市人社局全力支持全面完成了原昆明仲裁委员会所有干部职工人事关系的转隶工作;2020年9月11日,市委设立了中共昆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市委先后为昆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任命了4名市管干部。与此同时,昆明仲裁委办公室始终坚持机构转隶移交和仲裁案件办理工作两推进两不误,确保了当事人申请的仲裁案件严格依法高效办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好转隶移交工作中干部职工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绩效工资问题、岗位设置等问题,确保了干部职工队伍稳定。在整个转隶移交接收工作中,由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全力支持,昆明仲裁委员会广大干部职工积极配合,转隶移交工作顺利有序推进,确保了“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

加快推进昆明仲裁委员会换届,是昆明仲裁委转隶工作的重要内容。昆明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办、国办《意见》、省两办《实施意见》规定,扎实推进仲裁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市政府成立了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仲裁委换届工作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多次就换届工作批示指示。联系昆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汇报。经过领导组确定第四届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单位、发函请各组成人员单位推荐组成人员、形成第四届委员会初步人选名单经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审定、报省司法厅复核等程序环节,2021年9月18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昆明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昆明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正式完成,第四届昆明仲裁委员会正式组建成立。2021年9月30日,昆明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昆明仲裁委员会章程》《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和《昆明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仲裁员名单》。2021年12月9日,昆明仲裁委员会组织对第四届委员会仲裁员进行了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