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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介绍
仲裁有哪些特点和优势?
发布时间:2022-01-17 17:58来源:昆明仲裁委员会

(一)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与法院终审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 

(二)专家裁案。仲裁员是由符合法定条件的具有较高

专业知识、良好法律素养和高尚执业道德,并在专业领域有一定造诣的专家和知名人士担任,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有利于争议公平合理解决。

(三)意思自治。仲裁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赋予当事人较多的选择权,当事人有权选择任何地方的仲裁机构,有权决定提交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范围以及争议所适用的程序法和实体法,有权选定自己信任的仲裁员等。

(四)保守秘密。除非双方当事人协议公开,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秘密,也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商业信誉。 

(五)快捷高效。在不违背基本程序要求的前提下,允许依当事人约定而简化程序,突出灵活性,省时省钱。 

(六)国际认可。仲裁是国际公认并广泛采用的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国已加入1958年在纽约订立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亦称“1958年纽约公约”),根据该公约,中国的各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目前可以在世界上160多个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