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昆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实际情况,拟委托社会机构承接《昆明仲裁委员会宣传片》制作工作,现制定购买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仲裁委员会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二、 项目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三、 承接标准
委托具有成熟的视频拍摄制作经验并提供相关资质的公司负责组织拍摄制作,具体内容包括:解说词撰写、脚本拟定、拍摄、制作、审定等,提供拍摄制作的成品,同时提供部分拍摄素材。拍摄制作完成的成品总时长4至6分钟。
四、 完成时间
2023年3月20日以前。
五、 项目金额
《昆明仲裁委员会宣传片》制作项目计划经费2万元以内。
六、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由昆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 公示情况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3月3日至3月8日),凡有意参加者,请在公示期满后3日内递交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报价资料至昆明仲裁委办公室8楼802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董家湾朝阳中路昆明仲裁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0871-63322856
昆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