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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仲裁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22 09:15来源:昆明仲裁委员会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7601000

昆明仲裁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仲裁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仲裁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成立的依法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仲裁机构。

依法受理仲裁经济合同、技术合同、著作权、房地产、产品质量、工程运输、金融、保险、期货、证券、商标、广告、涉外等方面所发生的争议。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昆明仲裁委认真贯彻落实仲裁法律制度,履行仲裁工作职责,全力以赴办理仲裁案件,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了仲裁的优势和作用。2022年重点工作集中体现为“四个新”:

1.仲裁案件办理实现新突破。

2022年,共受理仲裁案件1054件,比2021年增加379件,同比增长56.15%;涉案标的32.45亿元,首次突破30亿元,2021年增加14.73亿元,同比增长83.13%。完成市财政非税收入1422.02万元,比2021年增加438.89万元,增长44.64%。按规定执行“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仲裁收费823万元,比上年增加278.92万元。共办结仲裁案件752,2021年增加48件,同比增长6.8%。仲裁案件办理平均时限也缩短至180天内,办案效率得到提升。

2.办案方式有实现新转变。

20221月,昆明仲裁委案件信息化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营,本年度受理的1054件仲裁案件及审结的752件仲裁案件,均实现了线上信息化仲裁程序管控,同时搭建了网上仲裁大厅仲裁案件办理首次由传统的人为程序性管控,转变为通过办案平台的信息化管控,确保办案效率。首次通过仲裁案件管理系统网上办案大厅受理仲裁案件165件,实现了零的突破。

3.宣传交流合作取得新成效。

与市中院就仲裁司法审查、执行等事宜进行对接。首次搭建以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的仲裁信息化宣传平台,为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提供了重要平台支撑。仲裁工作融入了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走访各律师事务所、企业、高校近百家,宣传仲裁法律制度,积极对接昆明仲裁委入驻昆明中央法务区事宜。与明信公证处、官渡法院、自贸区管委会、市旅游局、金融部门、省贸促会、云南省物流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马来西亚驻昆明领馆等十多家机构和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建立仲裁工作合作机制。

4.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取得新成果。

安排专职人员担任驻黄草坪村第一书记,组织了“仲律携手合作,共促乡村振兴”活动,倡议三家律师事务所筹措9万元、昆明仲裁委3万元共计12万元资金为黄草坪村安装太阳能路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秘书处、立案监督处、仲裁一处和仲裁二处。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仲裁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即昆明仲裁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仲裁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昆明仲裁委员会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昆明仲裁委员会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仲裁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7,474,452.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74,452.3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6,026.71元,增长8.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6,026.71元,增长8.1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是调整工资标准和职工社保缴费增加;二是为保障仲裁案件高效办理及案件管理系统功能拓展,本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仲裁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7,474,452.33元。其中:基本支出5,474,452.33元,占总支出的73.24%;项目支出2,0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26.7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66,184.35元,增长8.2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7,106.35元,增长5.74%;项目支出增加269,078.00元,增长15.5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是调整工资标准和职工社保缴费增加;二是为保障仲裁案件高效办理及案件管理系统功能拓展,本年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仲裁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74,452.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30,053.96元,占基本支出的93.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4,398.37元,占基本支出的6.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仲裁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为仲裁委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专项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办理仲裁案件支出。

2022年度开展工作情况:1.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受理仲裁案件1054件;仲裁收费1422.02万元;办结仲裁案件752件,均超额完成年度工作计划。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2022年度仲裁费降低收费达8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仲裁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74,452.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566,184.35元,增长8.20%,主要原因是:一是调整工资标准和职工社保缴费增加;二是为保障仲裁案件高效办理及案件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和功能扩展,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47,40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3%。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5,9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和退休人员经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7,0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600.00元,支出决算为11,500.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951.0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9.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4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0.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仲裁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600.00元,支出决算为11,500.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951.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二是因新冠疫情原因,2022年度部分工作未能如期安排。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383.70元,增长41.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5.30元,下降2.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549.00元,增长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因疫情原因,没有公务接待工作;二是2022年度接待省外仲裁委到我委进行仲裁体制改革调研考察,导致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度没有安排此项工作计划。

2.购置车辆0辆。2022年度没有购置公务车辆工作计划。

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执行公务和仲裁办案过程中的文书送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外仲裁委到我委进行仲裁体制改革调研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没有国(境)外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仲裁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昆明仲裁委是事业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昆明仲裁委员会资产总额299831.05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299831.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90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昆明仲裁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仲裁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仲裁法: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和调整仲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仲裁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仲裁法,仅指仲裁法典。广义的仲裁法除包括仲裁法典外,还包括其他制度中的相关法律规范,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有关国际公约中关于仲裁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4831日通过,自199591日起施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裁决一裁终局

3.仲裁规则:指规范仲裁进行的具体程序及此程序中相应的仲裁法律关系的规则。仲裁规则不同于仲裁法,它可以由仲裁机构制定,有些内容还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因此,仲裁规则是可以表达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行为规范。但是仲裁规则不得违反仲裁法中的强制性规定。仲裁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仲裁管辖,仲裁组织;仲裁的申请、答辩和反请求程序;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的审理和裁决程序;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仲裁语言、翻译、送达、仲裁费用等。

4.仲裁案件受理: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也规定了不能受理仲裁的类型:一是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二是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三是劳动争议。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7601111

昆明仲裁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